在日本離職怎麼辦?失業保險申請、再就職津貼等申請流程及注意事項
在日本只要從事每周超過20小時的工作,公司就有義務幫員工加入「雇用保險」,而這份雇用保險也將作為失業者的生活保障及職業訓練等用途。有關雇用保險的保險費則由公司及員工一起負擔,員工負擔的部分基本上會從每個月的薪水中扣除,日文稱為「天引」。對失業者而言,因「雇用保險」的保障能領取的津貼有不少,這次要介紹的是較常被使用的「失業津貼(失業手当)」、「再就職津貼(再就職手当)」、「促進就職穩定津貼(就業促進定着手当)」的申請方式。
失業津貼的申請條件及流程
在台灣只有被解雇等非自願離職的情況才能領取相關津貼,但在日本即便是自願離職也能申請失業津貼。失業津貼是日文名稱為「失業手当」(也稱作基本手当),是雇用保險中的最容易拿到的津貼。
申請條件
① 有積極求職意願,可馬上工作的狀態
補充:如果因懷孕或育嬰離職的話,可等到能就職時再申請(可延長3年)。若因傷病而離職領取的津貼為「傷病津貼」,詳情可搜尋「傷病手当」。
② 在離職日的前兩年以內,有加入雇用保險至少12個月以上
例外:非自願離職的情況為在離職日前1年內,加入6個月以上
申請流程
一、 攜帶以下文件至離住處最近的公共職業安定所ハローワーク(Hello Work),確認申請資格及失業津貼登記。
① 離職票
② 雇用保險被保險者證
③ 印章
④ 身分證件(在留卡等)
⑤ 證件照兩張(3x2.5 cm)
⑥ 銀行帳戶存摺
「離職票」與「雇用保險被保險者證」可向公司索取。公司有義務給離職員工,若索取困難可與ハローワーク諮詢。
二、 參加雇用保險給付說明會
說明會上會詳細解說領取津貼相關注意事項,近年因疫情影響,多數ハローワーク已取消說明會,改為自行線上觀看影片。
三、 於「失業認定日」前往ハローワーク
失業認定日是為了確認失業者是否有進行求職活動。第一次失業認定日通常被設定為登記後的一個月,每次的失業認定日之間都需要完成兩次以上的求職活動。這裡所謂的求職活動僅限於「實際應徵職務或面試」,只有註冊或瀏覽求職訊息不足以證明進行求職活動,其他像是參加ハローワーク諮詢或參加相關訓練講座等也算求職活動的範圍。
有關日本各地的ハローワーク位置可至上厚生勞動省官網查詢;希望透過外語進行諮詢的人請參考這裡。提醒大家,第一次的手續包含了ハローワーク的求職登記,整體過程較為冗長,請盡量預留時間前往。
「失業津貼」的金額與給付期間
凡事符合申請失業津貼的人,只要按照規定進行求職活動,就能領取失業津貼,而領取金額及期間會根據離職前的薪水、工作年數、年齡來計算,詳細可參考民間的計算網站。然而開始給付的時間也會根據離職理由有所不同,若為公司倒閉等不可抗力理由離職,離職後7天就能開始領取,而自願離職的情況則需要等2個月後才開始給付。
特別要注意的是,求職過程中不能進行超過一周20小時以上的有薪工作,否則會被視為穩定就職而失去資格,若是單日的薪水打工或是無薪志工活動,則需要在每次的認定日誠實申告,若被發現沒有誠實申告,不但失業津貼需要繳還,還可能面臨高額罰金。
「再就職津貼」及「促進就職穩定津貼」的申請條件
日本政府為了鼓勵失業者能提早就職還制定有「再就職津貼」,只要越早找到工作可領取的失業津貼就越多,同時也能避免有人為了拿滿津貼而故意不找工作。另外,領過再就職津貼的人,若找到的新工作比上一個工作薪水還要少的話,還能在就職半年後領取「促進就職穩定就職津貼」。
「再就職津貼」的申請條件:
以再就職日為基準,若給付天數剩下60天以上,能領取失業津貼總額的60%,剩80天以上,則能領取70%。再就職津貼計算網站
「促進就職穩定津貼」的申請條件:
若再就職後的薪水比上份工作離職時的薪水還要少的話,可申請「促進就職穩定津貼」,此津貼限定已領取「再就職津貼」的人,申請期間為就職後6個月後隔天開始的兩個月以內。促進就職穩定津貼計算網站
看來失業中的再求職者只要提早找到工作,並不會覺得失業津貼領得不夠多,因為除了有了一份穩定的薪水外,還有一筆津貼當作獎勵呢!有關「再就職津貼」及「促進就職穩定津貼」的詳細條件,建議可在初次登記時向ハローワーク的窗口人員進行洽詢。
結語
失業津貼是從自己繳的雇用保險中所撥出的津貼,只要符合條件,外國人也能與日本人平等接受給付。而日本各地的ハローワーク不只是協助失業津貼的給付手續,也提供有免費且不限次數諮詢的求職諮詢所。在日本打拼的外國人一旦失業了也不需要害怕,只要善用各種資源,再就職的路上一點也不孤單哦!